在香港,没有经营的公司可以直接零报税,有经营的公司就必须做账、核数才能报税。当然,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只要您以公司名义进行商业上的交易或活动,您已经开始经营业务了。要是从书面记录来讲,可以由以下几个方面来判断,符合其中一方面的即为有经营业务:
①银行帐户已经留下经营记录;
②政府海关、物流公司已经留下进出口记录;
③与香港客商发生购销关系;
④在香港已经聘请雇员;
⑤容许或授权在香港使用专利,商标设计等资料;
⑥容许或授权在香港使用动产收取租金,租赁费等款项;
⑦委托在香港代销;
⑧其它得自或产生于香港的利润。
一、香港公司做帐报税的模式
1.无运营申报,也叫做零申报
(1)适用情况:在税务局要求申报的评税年度内,公司没有任何商业交易,包括任何银行进出、收取任何收入或支付任何费用。
(2)办理程序:当收到税务局发出的利得税表后,在限期之内填妥及交回。一般收到利得税报税表后到提交,可以在一个星期内完成。
2.做账审计报税
(1)适用情况:适用所有香港注册的有限公司。
(2)办理程序:当收到香港税务局发出的利得税报税表后,在限期之内必须提交报税表连同由香港会计师审核的审计报告递交香港税务局。如果有盈利,在递交审计报告后规定时间内会收到税务局的缴税通知书,上面有税金和收款账号。
3.申请离岸豁免
申请豁免离岸所得税,指香港税务局同意公司所产生之利润离岸收入。根据香港税例,香港有限公司的离岸收入是可以从利得税中豁免的也就是“业务不在当地运作,利润来源自海外”可以申请政府豁免利得税。
二、财政年度及报税时间表
财政年度:财政年度一般为12个月,第一年可以延至18个月;报税时间一般为财政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如果不能按期报税,必须在有效期内申请延期。以下是报税时间表,仅供参阅:
财政年度(结帐月份)延期后最晚报税时间
1-3月当年11月15号
4-11月次年的4月15号
12月次年的8月15号
三、申报公司做账前的准备及需提交的资料
做帐前的准备:
①虽然香港政府要求按年度报税,企业一般不能等到年底才开始处理账务,一般应在有经营业务发生时就要开始准备帐务资料;
②票据的分类和整理:把销售发票、成本发票和费用发票按时间顺序进行分类、整理、摆放。如票据比较多,可以在票据的右上角用铅笔加上编号。并注意所有提供的单据日期与做帐期间的日期相符;
③承认的票据:与中国内地相比,香港政府承认所有有公司签章的发票(可自制)、收据以及便条。
四、香港公司做帐需要提交的资料:
①银行月结单及水单;
②销售票据:发票、合同;
③成本票据:发票、合同;
④费用票据:工资、租金(须提供租赁合同或协议)、运费等;
⑤其它相关文件:章程正本一份、周年申报表、所有公司变更资料(若有)、固定资产票据等。
五、香港公司报税延误和政府罚则
若香港公司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公司的税务,相关政府部门是会对公司处以一定的罚款,并起诉至法院:
1、第一次延迟报税,将罚款港币1200元;同时在第一次罚款起14天内,仍未进行处理的,香港税务局将起诉该香港公司,并增加罚款至3000港币;
2、第二次延迟报税,将罚款港币3000元;同时在第二次罚款14天内,仍未进行处理的,香港税务局将起诉该香港公司,并增加罚款至8000港币;
香港公司违规报税的具体处罚:
香港税局会在税表下发后,予以香港公司一定的宽限期,使其有时间补做账报税。但是,如该香港公司仍不按照规定做账审计,则该香港公司将会收到香港法院下发的传票。
1、香港法院下发第一张传票:
待到税务申报宽限期结束,如该香港公司仍不进行报税工作,香港税务局会直接将该公司起诉至香港法院,由香港法院发出传票,要求该香港公司董事出庭聆讯,并接受处罚;
2、香港法院下发第二张传票:
如香港公司逾期未至香港法院出庭,则会被视为拒不出庭,香港法院会发出第二张传票,相应的,指控内容也会变更为,未按期纳税,以及拒绝出庭接受聆讯;
3、香港法院下发第三张传票:
若香港公司第二次传讯仍不出庭,香港法院会发出第三张传票,并将之前的违法行为带来的处罚加重,并以藐视法庭的罪责进行处理;
4、对于拒不出庭的香港公司,香港法院会追究该香港公司董事的个人责任,处以巨额罚款、限制出入境、直至判处香港地区监禁等严重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