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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与内地民商事判决(相互强制孰行)条例》 於二0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生效

发布时间:2023-11-15 15:17:27

香港特区政府新闻网10日消息,《内地民商事判决(相互强制执行)条例》(第645章)(以下简称《条例》)及《内地民商事判决(相互强制执行)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将于2024129日实施。

 

这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安排,有助于加强香港与内地之间的法律联系。根据这个新安排,香港与内地互相认可并强制执行彼此的民事和商事判决。这意味着,如果在内地或香港被判败诉,另一地的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以确保判决生效。这种相互认可的制度为涉及香港和内地的跨境案件提供了更高的法律可预测性和执行力。

 

举例来说,如果在内地败诉并在香港有资产,香港法院可以采取措施,如冻结在香港的银行账户或冻结香港公司股权,以执行内地的判决。这进一步加强了法律制度对于跨境争议解决的有效性,为超高净值人群提供更明确的法律环境。

 

这一新安排的出台可能对商业和投资活动产生深远的影响,鼓励更多人在香港和内地之间进行交流和合作。在法律层面的更紧密联系有助于增进商业信任,降低法律风险,并促使更多的投资者和企业参与跨境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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